
林维先(1912—1985),安徽金寨县南溪镇人。1929年参加立夏节起义,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,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1934 年4 月,林维先担任皖西北红二十五军八十二师师长。因部队内部“肃反”被革职,他被罚到苦工队抬担架、当挑夫。
林维先参加了鄂豫皖苏区历次反“围剿”斗争。1935年2月,红二十八军在岳西重建,林维先被任命为军部参谋。三年游击战争时期,林维先率部转战于岳西及鄂豫皖边区,先后任红二十八军八十二师二四四团特务营营长、二四四团副团长。他几次被高敬亭以“肃反”撤职、降职而忍辱负重,又几次为保护高敬亭而舍生忘死,奋不顾身。
三年游击战争中,林维先身先士卒,出生入死,八次负伤,屡立战功。1949年被毛泽东主席称赞为“游击专家”。抗日战争时期,林维先先后任新四军第四支队参谋长、副司令员,新四军第三支队挺进团团长、第七师沿江支队支队长、政委兼任中共沿江地委书记,新四军第七师第十九旅旅长、新四军第七师参谋长。解放战争时期,先后任华东野战军第七纵队副司令员、华东军区后备兵团司令员、淞沪警备区司令员。新中国成立后,林维先先后任任华东军区副司令员、浙江省军区司令员。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。1961 年11 月后,先后担任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、武汉军区副司令员。1985年7月在武汉逝世。聂荣臻元帅亲笔题写“游击大师”四个大字镌刻在墓前石匾上。
1981 年3 月,林维先组织编写《中国工农红军第二十八军坚持鄂豫皖边区三年游击战争史》。1982年5月著有军事回忆录《敌后三年》。1984 年以后,先后主持编写《新四军第四支队简史》、《红八十二师战斗在皖西北地区》、《新四军第三支队挺进团的组建与发展》、《战斗在沿江地区的新四军第七师沿江支队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