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林业三定
根据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布的《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》,1981年10月4日,岳西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,部署“林业三定”工作。“林业三定”即稳定山林权属、划定社员自留山、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。会后,组成600多人的工作队进入社队开展林业“三定”工作。同时,县政府成立了“林业三定”办公室。至1982年底,“三定”工作结束。
经过林业“三定”,全县稳定山林权属的国有山林共12.09万亩,占全县山场总面积的4.91%,颁发国有山林权证5070份。社队集体山林共236万亩,其中大队所有11.7万亩,占全县集体山场总面积的5%;属生产队所有的186.6万亩,占全县集体山场总面积的83.4%;属社队专业林场所有的27.3万亩,占全县集体山场总面积的11.6%;共颁发集体山林权证4599份。划定社员自留山的有4159个生产队60682户,面积31.4万亩,占全县集体山场总面积的13.3%。通过“三定”工作,明确了山林权属,划定了责任山、自留山。并且建立了林业生产责任制,主要形式有林场专业经营和包山到户两种。全县有社队专业林场241个,经营面积31万亩,专业组293个,承包管护面积17.4万亩。生产队集体管护面积14万亩。包干到户有38845户,承包面积145.6万亩。
(二)两山并一山
据1983年统计,岳西县林业用地面积248万亩,其中有林地190万亩,森林蓄积量300万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为44.9%,林业总产值655万元。财政收入380万元,农民人均收入只有126元,年收入百元以下的农户占一半,22%的人口解决不了温饱。
1984年2月,王道成调任岳西县委书记,对林业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。据调查,林业“三定”后,“自留山”经营初见成效,而“责任山”管理不善。由于农民对“责任山”只有看护管理权,没有任何支配权,加之群众怕政策不稳,也没有钱向山场投资。所以,林业生产效益低下,“靠山吃山”也靠不住。据统计,当年全县每亩山场平均林业收入只有1.8元。主要原因是,木材价格太低,木材管理卡得太死,取之于林多,用之于林少,苛捐杂税多,林农得利少。
1984年5月30日,省委决定对岳西采取10条特殊政策,扶持岳西发展,其中第三条特殊政策是将“责任山”大包干到户。为了进一步放宽林业政策,振兴山区经济,岳西县委决定对林业管理体制进一步改革。1984年6月4日,县委召开各区、乡(镇)书记、各区林业站、林业派出所、县直局级以上单位负责人紧急会议,决定对林业管理体制实行“两山并一山的改革。“两山并一山”就是将“三定”时划给群众的自留山和责任山合并成一种山,统称“自营山”(分山到户)。由群众植树造林,长期使用。会后,由县委书记王道成和县委副书记曹取才分别带队在凉亭、来榜两个乡先行试点。
1984年6月13日,县委书记王道成写了《现行的林业政策是失败的政策,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改革——致中央领导同志的信》,并直接寄给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。信的内容分为三部分:第一部分是向中央领导汇报岳西贫困的状况;第二部分是分析导致贫困的原因,着重指出现行林业政策是阻碍山区经济发展的主要原因;第三部分是汇报岳西县林业改革的做法和设想。
1984年6月15日 胡耀邦总书记对王道成的信向省委作了批示:“万里同志:此事请你处理。在我看来,山区政策没有认真解决。我们有些部门有些同志长期不关心群众的痛痒,坐在房子里主观主义地制定政策,规定办法,并且不太领会中央同志的主张。我认为再这样下去不行。请你考虑是否召集一个会解决一下。”
6月30日,由省委秘书长张秉伦将胡耀邦总书记的批示电告岳西县委。当日,县委就将胡耀邦总书记的批示印发到各区乡(镇)和县直各单位。7月4日,县委召开林业改革动员大会,王道成书记在会上作了《以胡总书记的批示为动力,搞好林业改革》的报告。会后,县委根据两个试点乡的经验,派出500多人的工作队分赴各乡(镇),展开了全县林业“两山并一山”工作。 县委、县政府明确规定:农民对“自营山”拥有林地使用权、经营权、继承权、林木所有权和活树转让权。
通过“两山并一山”,全县划定自营山的共63717户,占总农户的95%。自营山面积168.12万亩,占林业用地80%。涌现了林业两户一体(重点户、专业户、联合体)607个,承包山场47.8万亩,其中大户承包351个,面积14.4万亩;联产承包126个,面积10万余亩;乡村林场承包130个,面积23.4万亩。1985年春,县政府统一核发了自营山林权属证到农户、到林场。
在“两山并一山”工作后,县委于1984年7月出台了《关于林木采伐和经营若干问题的规定(试行)》。其主要内容:一是坚持林木限额采伐,建立木材采伐计划“一本帐”。对一个生产队(或农户)山场的森林蓄积总量进行测算,按照采伐量低于生长量的原则,分户发给林木采伐经营登记卡,核定木材采伐计划;采伐计划由县政府下达,乡政府管理。未经批准采伐或超计划采伐的,一律按乱砍滥伐处理。二是搞活木材及其产品的经营,适时开放木竹流通市场。原材、规格材管理从严,间伐材、成品、半成品经营放宽。木材经营方式有联合经营和代购代销两种。联合经营的县成立林产品经营公司,按照林农得大头,公司得小头的原则,收入按比例分成;代购代销的林业部门可提取少量手续费,其余全部返还林农。在《采伐证》、《销售证》、《外运证》齐全的条件下,允许木材及其林产品自由买卖。木材自由市场由县林业局统一组织、统一安排、统一管理。
岳西县在全国率先开展的“两山并一山”的林权制度改革收到了一定成效,实现了“放权于民、还利于民、交责于民,使农民真正成为山场的主人”。“两山并一山”后,开放木材市场,搞活了经营。在木材销售环节,将税费由原有的13种降为5种,大大减轻了林农负担。增加了林农收入,第一次出现了林业“万元户”。1984年,全县采伐木材38000立方米,其中商品材占28000立方米,议价材销售19375立方米,收入692.55万元,扣除税管费用,林农收入达536.35万元,比1983年增加了5倍。
但是,由于当时配套政策滞后,管理跟不上;加上农民盖房子、打家具、置棺木需要木材;再者,林农太过贫穷,过怕了苦日子,担心政策会变,“捞现的”心理占了上风,这些造成采伐失控,从而出现了乱砍滥伐。
1987年6月30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发出了20号文件,即《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,坚决制止乱砍滥伐的指示》。为了贯彻执行中央20号文件,县委、县政府在调研的基础上,于1987年9月23日印发《关于加强森林资源管理,发展林业生产的决定》。主要内容包括:稳定现行林业政策,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,整顿木材流通渠道,适当调整林业税费负担,加强林政管理,建立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。
1988年11月10日,县委、县政府召开全县林业大会,分析了“两山并一山”后岳西林业面临的形势,指出存在重流通轻生产、重生存轻生态、重搞活轻管理、重眼前轻长远等主要问题,采取断然措施,作出了“一个稳定”、“两个调整”、“三个必须”的重大决策。“一个稳定”是稳定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,林权制度改革绝对不能翻板。“两个调整”是:一把指导思想调整到以营林为基础,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上来,二是按照中央20号文件要求调整有关林业政策。“三个必须”:一是必须以营林为主,投入为主,休养生息为主;二是必须改变产销见面、多渠道经营方式,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收购;三是必须建立一支过得硬的护林队伍。这些措施的出台,巩固了林业改革的成果,稳定了林区秩序。
(三)绿化达标
1988年,全县林业用地面积为272万亩,其中有林地面积仅134.2万亩,活立木蓄积只有209万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仅为38.9%。1989年9月,安徽省委作出《关于动员全省人民实现五年消灭荒山、八年绿化安徽目标的决定》。为了响应省委的号召,岳西县委作出“三年消灭荒山、五年绿化岳西”的决定。从1990年起,全县掀起了植树造林高潮。最多时每天上山造林的人数达6000多人。三年中,全县完成人工造林17.85万亩,飞播造林19万亩,封山育林82万亩,一大批乡村林场、林业大户大部分是在此发展壮大起来的。岳西也在1992年如期实现消灭荒山目标,1996年实现绿化达标。
(四)林业二次创业
为了加速森林资源培育,大力发展林业产业经济,1995年12月,岳西召开全县林业建设第二次创业动员大会,县委、县政府作出了《关于开展林业建设第二次创业的决定》,提出大力发展“一优两高”林业,实行森林资源及山场综合开发,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。推行山场使用权和活立木有偿转让;鼓励集体、个人和企事业单位跨所有制、跨行业、跨区域投资林业开发。出现了股份合作造林,合股投资造林,大户造林等新模式。加上世行贷款造林、德援项目造林、国债项目造林、绿色长廊等工程的实施,将岳西林业二次创业推向了新高潮。1998年全县开始实施“绿色工程”,掀起了林业二次创业新高潮。
随着退耕还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等项目工程的实施,岳西县森林资源得到了保护。至2008年,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275万亩,其中有林地251万亩,森林覆盖率70.4%,活立木总蓄积量541.93万立方米,林业总产值2.38亿元。与1983年相比,有林地面积增加61万亩,活立木总蓄积量净增241万立方米,森林覆盖率增加29个百分点,林业总产值增长了36倍。
(五)集体林权制度改革
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又称“包山到户”,是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,目标是明晰产权归属,确立经营主体,明确责权划分,保障主体利益。2008年6月10日,岳西县召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。会后,全面启动以勘界和确权发证为中心任务的集体林权改革工作。全县组建各级林改组(队)及督查指导组6218个,直接参与林改工作的人员达18000多人。全县林改涉及的集体林地面积达17.91万公顷。
经过两年多的努力,到2010年,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。全县集体林地勘界、确权面积达225.54万亩,地形图区划小班10989个,GPS宗地定位23.4万宗,勘界确权率100%,给85612户林农核发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》计9.57万本,发证率和发证合格率均为100%,到户经营面积212.7万亩,到户率94.3%。2010年12月,岳西县人民政府被评为“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”。